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4 15:55:13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十六时三十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王金有与被上诉人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审第三人郑州剑鱼食品有限公司工伤认定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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