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0:16:20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新密市永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高新存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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