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1 17:02:06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十五时十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文小争诉被上诉人孟津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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