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9 16:14:49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张铁军、宋玉花与被上诉人巩义市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第三人王影、张欢欢、吴玉霞、宋秋英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四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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