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16:33:48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零分在郑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海强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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