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6 16:33:30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闫麦秀与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