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17:30:00
本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九时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胡月凤诉被告原阳县人民政府、原阳县原武镇人民政府、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