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11:33:52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上午十时十分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原告郑州水中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郑州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赔偿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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