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4 08:32:46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九时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建英诉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第三人新乡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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