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15:44:42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四十分在本院五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王兆国与被上诉人孟津县公安局、孟津县人民政府行政拘留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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