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17:53:35
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九时在本院五号法庭互联网上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刘建民、侯宏午、侯宏军、侯西京、侯高坡、侯晓平、詹明亮、俞红霞诉被上诉人偃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前纸庄村村民委员会行政协议八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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