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公 告
(2020)豫71民初6号
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原告金华市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诉被告济源市宏达利镍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 郜梦雅
联系电话:0371-6832404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京广中路14号。
特此公告。
附:1.环境民事公益起诉状
2.调解协议书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upload/file/20211203/20211203152451_88159.pdf
附件2/upload/file/20211203/20211203152522_8327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