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11:25:02
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偃师区山化镇人民政府与偃师区山化镇光明村鑫昌炉料厂行政赔偿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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