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6 09:27:08
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九时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张福庄诉被上诉人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及原审第三人新密市苟堂镇樊沟村村民委员会行政登记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宣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