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6:16:54
本院定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十五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平乐派出所与被上诉人靳长修不予调查处理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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