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3年10月11日立案受理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诉开封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依法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联系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二庭 李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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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民事起诉状 公告受理附件PDF
二〇二三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