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调研座谈会在郑铁中院召开。省法院环资庭副庭长王江华一行三人,郑铁中院及全省18个集中管辖基层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由郑铁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谢玉清主持。
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交流,围绕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的界定、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范围认定等方面对案件范围规定提出意见建议。18个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及郑铁中院分别介绍了案件受理、司法协作等集中管辖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集中管辖配套机制建设、执法司法联动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省法院与会同志对集中管辖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指导。大家一致认为,实行“18+1+1”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树牢精品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努力打造环资审判河南品牌,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河南经验、贡献河南智慧。
此次座谈会互动良好、效果明显,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指导,有力促进了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