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3年8月18日立案受理原告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诉被告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联系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二庭 郜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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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1.环境民事公益起诉状
2.环境公益诉讼调解协议
(2023)豫71民初11号公告+起诉状+调解协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