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王辉担任审判长,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长葛市某铝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艺林出庭履行职务。
2022年11月许昌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长葛市某铝业有限公司明知排污许可证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相关要求,却未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先后两次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排放废气,加剧大气环境污染,并被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向郑铁中院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开庭审理前,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制定详实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审判长把握庭审节奏,组织双方依次有序举证质证,就案涉大气污染的事实认定与损害后果、专家意见如何采信、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如何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保普法教育的生动实践,也是郑铁两级法院作为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履职尽责的生动写照。
全省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以来,郑铁中院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院党组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厉行最严法治,注重系统保护,强化协同治理,在审理各类环资案件过程中,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的相互配合、协调联动,惩罚与修复并举,治罪与治理并重,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恢复一片绿水青山”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为守护美丽河南的绿水青山、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