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4 15:04:18
本院定于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济源市金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济源市人民政府、济源市生态环境局罚款及行政复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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