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1 15:27:39
本院于2025年7月9日立案受理原告金华市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与被告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依法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联系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张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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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民事起诉状(2025)豫71民初6号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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