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15:51:13
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党西北、舒茂生、张凡学、庞开伟、舒绅、何刚、何志、陶永成、苟正富、廖启双犯非法采矿罪,舒茂生、张凡学、庞开伟、舒绅、何刚、何志、段秀虎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上诉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