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金额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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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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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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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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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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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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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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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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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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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71执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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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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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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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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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为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委托其代为领取执行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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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法官
0371-6827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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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期满后且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将该案款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1-68277072。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