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郑铁中院高度重视档案建设工作,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科学规范建设、分类严格管理、高效便捷利用的思路,坚持建、管、用结合,助力审判执行质效。2013年,郑铁中院档案馆申报并获得河南省档案局档案管理规范化认证一级单位。截止今年7月份,档案分刑事、民事等共藏卷2.3万余册,转换电子化档案126万多页,库存纸质档案卷宗全部实现电子化。
科学规范建设。郑铁中院档案工作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在档案馆建设中做到查阅与保密管理相结合,收集归档与全程管理相结合,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助力审执业务发展相结合。为进一步加强并提升档案管理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作用,2013年,郑铁中院档案馆申报并获得河南省档案局档案管理规范化认证一级单位。从2014年年初至2015年7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建设数字化档案,共转换档案2.3万余册 126万多页,目前库存纸质档案卷宗全部实现电子化管理、电子化查阅、电子化调卷。特别是今年8月份,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时对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分类严格管理。管理中,严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电子档案形成和利用规律,坚持统一管理、全程管理、规范标准、便于利用、安全保密等基本原则。制度上,及时制定下发《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电子档案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电子档案的范围,规范使用程序方法;安全上,对所有电子档案实行统筹规划,从归档到保存、从查询到调阅、从借阅到归还、从审批到查证,实行统一管理,对电子档案的形成、传输、保存、利用、销毁等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电子档案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保证了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与安全;人员上,档案室专门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对电子档案进行集中保存和管理。
高效便捷利用。在档案的使用上,充分实现档案资源的安全保存和高效便捷利用,更好地发挥电子档案的价值和潜力,助力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内部人员通过申请、审批,经管理员授权即可在办公室通过自己的电脑查阅档案卷宗,为学习研讨案例提供审执借鉴;外部人员通过身份信息登记、授权,可在有效时间内凭系统生成查询密码查阅相应档案卷宗。档案信息化改变了以往人工调阅繁琐过程,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尤其是对律师还专设查询绿色通道,保障了律师权益,彰显了铁路法院良好形象;技术保障上,由装备技术部门负责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定期检查适时维护,确保信息查询畅通。